能力作风建设富锦以制度创新为支撑,推

年初以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解放思想、振兴发展”活动和执法司法服务提升工作要求,把“四个体系”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提升办案质效的新路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探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新路径

少补慎押慎诉

少捕慎诉慎押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逮捕、羁押、追诉。少捕,是指要依法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状态下候审。慎诉,就是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通过适用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把关、分流作用。慎押,则要求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3月14日,富锦市检察院在富锦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针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与公安机关开展同堂培训,达成共识,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羁押,降低诉前羁押率,年1至4月诉前羁押率19.13%,同比降低61%,不批捕率21.43%,同比增加%。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一名身为农村合作社法人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保障30余名农民顺利开展春耕生产作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为解决轻刑案件中赔偿这一焦点问题,建立了《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审查逮捕期间针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但有赔偿意愿的案件进行赔偿金提存,在能不捕的情况下,给被害人一个权益保障,减少矛盾。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保证金提存,检察机关认定其具有赔偿情节,提出相适应的量刑建议。如今,我们已经将此制度适用到具体案件中,效果很好。

二、探索行使不起诉权新路径

结合典型不起诉案例开展专项培训,对于符合不起诉标准的轻刑案件坚持能作尽作,年1至4月不起诉率17.27%,同比增加%。根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高发的实际情况,和犯罪嫌疑人多为初犯、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且年龄较小突出特点,经过大胆探索,建立了帮信犯罪不起诉标准,首次对帮信犯罪的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探索融合办案力量新路径

在佳木斯市乃至全省范围内进行横向对比,富锦市刑事案件发案率较高,案件量大,员额检察官人均年办案件,针对案多人少这一情况,富锦院对内整合力量,抽调全院骨干力量成立了疑难复杂案件讨论专班,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作用,为疑难案件把关。对外,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依托相关典型案例与公安机关办案人进行同堂培训,以案示警,增强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梳理解决当前实际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结合公安机关侦查环节常见问题进行详细梳理、归纳,形成《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进一步强化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审查证据、提取证据规范意识。同时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直面社会矛盾,从生硬监督转变到柔和监督,首次对一起拟监督撤案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合力解决矛盾纠纷,实现监督采纳率%的效果。

撰稿:张敏校审:顾秀阳编辑:张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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