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宣判一批恶势力案件东北网

彭洋 https://wapyyk.39.net/doctor/694483_comments.html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落实部署各项任务,对黑恶势力依法予以严厉打击。25日上午,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行动中,我市也公开宣判一批恶势力案件。

富锦市对于永生等13人故意伤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于永生刑满释放后,纠集社会无业人员,形成以于永生为首较为固定的组织,在富锦市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歌厅、校园、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砍刀等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富锦市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案件事实、证据,遵照依法严惩方针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5日,富锦市人民法院对于永生等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

桦川县对这个县首例黑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自年以来,被告人高某、张某、王某、任某、于某、马某与另案处理的李某、孙某、刘某、韩某等十余人纠集在一起,多次在桦川县悦来镇寻衅滋事,无故恐吓、殴打他人,多次被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形成了一股恶势力,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25日上午9时,桦川法院院长吴皓琨作为案件主审人,依法对犯有寻衅滋事罪的6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

25日上午,同江市人民法院对刘某某、汪某等8名被告人涉恶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经法庭审理查明,各被告人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形成了以被告人关某某、邓某某经营管理的某歌厅、赵某某经营管理的闽江宾馆等场所为卖淫窝点,以刘某某、孙某某、汪某、荆某某等人为联系纽带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此团伙中,刘某某等人以处对象、处朋友等名义引诱或强迫未成年女学生、女青年进行卖淫,卖淫范围涉及同江市、佳木斯市、绥滨县、建三江农场,远达天津市。上述被告人相互勾结、败坏社会风尚,形成了危害一方的恶势力,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等因素,分别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等罪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二年至十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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